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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

學雜費收費標準及退費基準

(113528日教育部臺教技()字第1130055977號函同意備查)

 

 

 

 

 

 

單位 : 新臺幣元

學制系科

收費標準

備註

土木與空間資訊系(含營建工程研究所碩士班)、電子工程系(含碩士班)、機械工程系(含機電工程研究所碩博士班)、電機工程系(含碩士班)、工業工程與管理系(含碩士班)、建築與室內設計系、資訊工程系(含碩士班)、電競科技管理系、環境毒物與新興污染物研究所、資訊管理系(含碩士班)、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系、護理系

54,735

學費40,805
雜費13,930

國際企業系、企業管理系(含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班)、金融管理系(含碩士班)、化妝品與時尚彩妝系(含碩士班)、休閒與運動管理系(含碩士班)、幼兒保育系(含碩士班)、應用外語系、觀光遊憩系、餐飲管理系 、視覺傳達設計系(含文創設計與藝術保存碩士班)、數位多媒體設計系

47,597

學費39,007
雜費8,590

土木與空間資訊系、電子工程系、機械工程系、電機工程系、工業工程與管理系、建築與室內設計系、電競科技管理系、資訊工程系、資訊管理系

1,498/學分學雜費

國際企業系、企業管理系、金融管理系、化妝品與時尚彩妝系、休閒與運動管理系、幼兒保育系、應用外語系、觀光遊憩系、餐飲管理系 、視覺傳達設計系、數位多媒體設計系

1,384/學分學雜費

經營管理碩士班、資訊管理碩士班、休閒與運動管理碩士班

5,750/學分費

雜費10,250

土木工程科、建築科

31,949

學費 21,966

雜費 9,983

土木工程科、建築科

41,282

學費 30,058
雜費 11,224

機械工程科、電機工程科

1,362/學分學雜費

企業管理科、應用外語科、休閒與運動管理科、餐飲管理科

1,311/學分學雜費

其他

收費項目

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

宿舍費(二人房)

宿舍費(四人房)

宿舍費(國際學舍)

平安保險費

1,200

17,000

12,500

10,000

935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註一: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系及護理系依工學院學雜費收費標準收費(畢業生頒發理學士畢業證書)。

註二:資訊管理系依工學院學雜費收費標準收費(畢業生頒發資訊學士畢業證書)。

註三:學分費依修課時(節)數收費。

註四:依教育部88年6月3日台88技字第88058056號函規定,學生全學期在校外機構實習者,該學期費用徵收學費全部、雜費4/5。

註五:碩三及碩四生,博四至博七生,若只修論文或修讀學分數少於九學分者,應繳交雜費及學分費(依修課時數收費)。

註六:五專前三年符合教育部「高職免學費方案(含五專)」者免學費,每學期補助上限為22,530元。

註七: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(含五專後二年)學生符合教育部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」方案者,

 

 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 日間部減免學雜費17,500元/學期,進修部減免學分費50%(最高17,500元/學期)。(詳參教育部規定)

 

 

 

註八:符合「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」方案者,一般身分學生補貼5,000元/學期,經濟弱勢學生補貼7,000元/學期。(詳參教育部規定)

註九: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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