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通知-國稅局宣導事項

通   知   

 

一、「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」第3點規定:「各機關員工申請支付款項,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,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。」

二、近來國稅局多次調閱查核本校結報之「小規模營業人收據」,請單位取得支出憑證時應謹慎核對憑證載記事項無誤,取得憑證倘有疑慮可連線

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〉線上服務〉公示資料查詢網,查詢商家是否已歇業或係開立統一發票等資訊,另切勿以已蓋有店章、負責人印文之商店空白

  收據偽造、變造填載不實品項或金額據以虛報經費(已發現多起單位辦理活動違反上述規定,國稅局要求說明),以免不慎觸法。

三、請各單位公告周知。

會計處 敬啟

分類: 公告
單位: 會計處